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
(二期项目: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通秀路东、海伦路南、东方大道西、海亚路北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迁建厂区二期预留空地
项目性质:扩建
总投资: 121,000万元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利用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迁建厂区内预留空地,采用台橡股份有限公司自研技术,建设年产7万溶聚橡胶装置,共线生产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锂系聚丁二烯橡胶15,000t,溶聚丁苯橡胶55,000t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88号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8932213866
E-mail:juan.zhang@tsrc-global.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南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娟
联系电话:13913898045
E-mail:jshi@njuae.cn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