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拟投资121000万元在新厂区预留用地实施二期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二期产品生产装置、罐区、污水站等,项目已取得备案(通开发行审备(2025)188号)。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要求,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特向公众公开《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迁出长江一公里安全环保提升项目(二期项目:年产7万吨溶聚丁苯橡胶及锂系聚丁二烯橡胶)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信息。详见附件。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申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亚路88号
联系人:张娟
联系电话:18932213866
E-mail:juan.zhang@tsrc-global.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南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13913898045
E-mail:jshi@njuae.cn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